任何行业,都需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基本素质。作为知识传播和文化交流桥梁的翻译人员,也应具备广博的学识、宽阔的胸襟、清醒的头脑、扎实的作风和向上的精神。处乱不惊的心理素质良好的心理素质是从事任何职业的必要条件。作为教师,不能因一时不快而对学生大发雷霆;作为医生,不能因情绪不好而对病人坐视不理;作为理发师,不能因个人喜好而随意修剪客人的头发。翻译人员也是如此。

  不管做笔译还是口译,翻译总是和语言打交道,而语言恰恰是思维的体现。人们在高兴时,难免喜形于色、滔滔不绝;情绪低落时,也会从语气声调流露出沮丧。但是作为职业译员,就要尽量避免让这些“不良”情绪影响工作。这里说的“不良”情绪不一定是坏情绪,试想中了头奖的译员正在陪领导出席一个严肃的谈判。他当然不能让自己异常亢奋的情绪在会场流露出来。做笔译也是这样。如果译员将自己与原文不相符的个人情绪流露在字里行间,那么译文的质量必然会受到影响。我们既不能把正式的商业合同翻译成言情小说,也不能将电影剧本翻译成墓志铭。因此,调整情绪、保持平和心态是做好翻译工作的开始。


清醒的角色意识

  不少人在开始翻译工作时,往往很难进入翻译状态。这一点在母语、外语俱佳的人群中更为常见,而且在口译场合更为明显。谈起自己的翻译经历,一位“海归”朋友说道:“我在给别人做翻译的时候,经常就忘了要把他的话告诉别人,而是开始和他对话。”这种介入谈话、喧宾夺主的情况正说明现场翻译人员没有进入“角色”。他不自觉地对另一方的谈话做出本能的反应,而忘记自己以“翻译”的身份完成“传话”而不是“对话”的工作。

  这种现象也存在于笔译工作中。有的人可用双语写文章,却不能做翻译。原因是他们通常在单语状态下“写作”而不是在双语环境中“翻译”。一旦要做翻译,才发现自己并没有“进入角色”。所以,在做翻译之初,培养“角色”意识是很重要的,时刻记住自己是“翻译”-双方沟通的桥梁。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人把翻译比做“传声筒”,认为翻译“该传的一定要传,不该传的一定不要传。”这句话概括出翻译的两条基本原则。“忠实”原则。“该传的一定要传”指的是不篡改原话原意,不随心所欲地瞎译。此处并非因水平所限而产生的错译和误译,而是从职业道德的角度强调译员所应遵循的原则。在任何时候,翻译都不应忘记自己的身份。自己绝非讲话者或原作者,所听到的话或拿到的文件也并非自己的语言和作品。就其实质,翻译起着桥梁与沟通的作用。因此,译员一切应以原话、原作为本,不得随个人的好恶而有所取舍、任意增减。有人凭着所听到的几个词或词组,就胡编乱造。讲得很流利,但与原话却相差甚远。还有人甚至不懂装懂,滥竽充数。这是有违职业道德的。

  一位参加今年上半年全国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考试阅卷工作的老师说,他们在阅卷的过程中,就碰到这种情况。全国翻译考试的口译实务考试,是考生听录音磁带上的原文进行翻译;将译文录到空白磁带上,再阅卷老师听译文录音进行判卷。老师发现,有的译文听起来相当流利,可和原文一对,干脆风马牛不相及。他们说,这样的翻译,一方面根本没有达到翻译考试的要求;更严重的是,这种做法有悖于最基本的翻译职业道德,为职业资格考试所容。

  “保密”原则。“不该传的一定不要传”、“不该听的一定不要听,不该知道的一定不要问”—这也是最基本的翻译职业道德。

  作为翻译人员,可能经常要代替翻译公司参加一些重要的会谈、会见、国际会议等双边、多边外交、外事或商务活动。为了做好翻译工作,翻译人员还要参加一些内部讨论,可能直接听到领导人对一些问题的看法,知道政府决策的“内幕”,接触到某些机密文件。但是,翻译必须严守国家机密。在任何时候、在任何情况下,翻译不得以任何方式、向任何人传播机密内容,包括自己家人、亲朋好友,更不得随意对外透露。而在其他商务场合,翻译可能会接触到一些商业秘密、个人隐私,如商业机构独家购买的市场报告、研究所开发的高科技产品以及涉及到个人隐私的法律文件等。这同样要求严守秘密。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的《翻译服务规范 第一部分笔译》中明文规定:“翻译服务方应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为顾客保守商业和技术秘密,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顾客的商业或技术秘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