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业招聘翻译,为了考验应聘者的能力,先让其试着翻译一些常规资料,这原本是无可厚非的事情。可近日,拥有着几十年翻译经验的省城市民胡先生在应聘相关岗位时,却接连遇到了一些“怪事”,一些外地企业通过网络发来资料,在胡先生费力翻译好后,却没了音讯。昨日,胡先生在向本报讲述自己遭遇的同时,也对该种现象提出了质疑。
  据胡先生介绍,其今年已有50岁了,从事英语翻译工作共有将近30多年的经历。由于对目前单位的效益不太满意,胡先生便萌生了趁着还未退休“另觅新主”的念头。于是,其在工作之余,通过几家大型的人才网站将自己的简历分发了出去。由于自己经验丰富,胡先生的求职意向很快得到了不少大型单位的回应。其中不仅包括著名企业,甚至连一些国内大型厂区,如某核电站之类,都对其抛来了“橄榄枝”。但伴随着这些求职回应而来的,还有大量的“考察文件”。

  “为了翻译这些文件,浪费了我大量的时间与精力。”胡先生苦笑着告诉记者,一些单位传来的翻译资料不仅内容庞大,往往有好几页纸,而且专业性极强。为了给对方留下一个满意的印象,其在遇到一些专用词时只能捧着词典反复推敲。

  可是,胡先生的努力并没有获得预想的收获。许多单位在收到翻译好的文件之后,便再没了音信。胡先生在拨通对方电话之后,对方不是含糊敷衍,就是干脆不接,这让他很是疑惑。虽然能力过硬的胡先生最终还是谋得了一份令其满意的工作,但回顾自己求职时的遭遇,胡先生还是忍不住问道:“像这些企业的行为,是不是打着招聘的幌子让应聘者为其白做工,应聘者能否通过法律的形式为自己讨回公道?”

  在了解胡先生的情况之后,记者与安徽金华安律师事务所的陶涛律师进行了联系。陶律师告诉记者,在现阶段用工岗位比较紧缺的情况下,像胡先生所说的情况并不少见。据其了解,有少数房地产公司就曾利用过类似的形式,让应聘者“免费”给其做推销文案。但令人遗憾的是,从法律角度来说,由于招工方与应聘者在此时并未签定劳务合同,而“考察”的项目也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完成的。所以应聘者即使感觉上当受骗,也很难追究招聘单位的责任。

  不过,陶律师在此也通过本报向广大应聘者提出了建议。如果应聘者在此种情况下,预感到对方是在廉价利用自己的劳动力,在遇到的“考核项目”中,便可以有针对性地选择完成,例如翻译文件中的其中一页,能展示自己的能力即可。如此一来便可以有效地降低用工招聘对自己造成的损害。